惠城区发布2023年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志愿填报指引

惠城区发布2023年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志愿填报指引

7月7日,惠城区教育局发布《2023年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志愿填报指引》,2023年惠城区、市直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志愿填报将于7月11日至12日进行,请学生及家长留意。

以下为全文:

为做好2023年惠城区、市直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志愿填报工作,现将志愿填报指引公告如下:

一 填报对象

参与第一阶段民办学校招生,经审核、复核后通过的学生。参与本校直升符合条件的学生,如本校直升学位充足,将优先被本校直接录取,无需参加第一阶段招生,故无需填报志愿;参与本校直升符合条件的学生,如本校直升学位不足,须进行直升摇号,并已报名参加第一阶段招生的,须填报志愿,如在直升摇号时未摇中本校,可参与接下来第一阶段招生摇号。各民办学校第一阶段剩余学位数见《惠城区(含市直)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基本情况及起始年级剩余学位数汇总表》。

二 填报时间

7月11日至12日

三 填报方式

“惠上学”民办报名小程序,每名学生可以填写两所志愿学校(双胞胎填写志愿时,仅需填写其中一名学生志愿,摇号时,如摇中,则学校会同时录取双胞胎两人),具体操作见《填报操作指南》。

四 注意事项

(一)双胞胎填写志愿时,务必要按照《填报操作指南》指引,填写双胞胎中一人志愿即可。如双胞胎两人均填写志愿,两人志愿不同,可能导致两人无法在同一学校就读,造成家长接送不便,请家长谨慎填写。

(二)为更加有效地利用公办学校学位,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,且于7月15日至16日已在民办学校报名缴费注册的中心区内户籍适龄儿童,如在7月17日至21日未到已注册民办学校申请退费的,将视为在民办学校就读。教育行政部门会将其公办学位统筹使用,供其他有需要的适龄儿童就读。

(三)报名一年级的学生家长须确保小孩尚未生成一年级学籍、报名七年级的学生家长须确保小孩学籍为六年级毕业生。以社保和居住证作为报名资格佐证材料的,要确保在2018年9月至2023年8月社保和居住证时长在5个月及以上。所有报名佐证材料持有人必须为小孩监护人,否则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入学资格。

(四)报名各流程时间节点见《2023年民办学校报名时间表》,家长应按时参加报名各步骤,过时不候。

惠城区教育局

2023年7月7日

南方+记者 卢慧

【作者】 卢慧

【来源】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+客户端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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